電子報告門戶 此後,法院就滿足債權人的債權以及在非債權人之間分配資產做出決定,並做出第 122 條第 (1) 和 (6) 款所載的決定,以及還要求遺產管理人採取必要措施。 在合理的情況下,法院可以修改遺產管理人收取的費用金額。 (7) 在要求根據第 (3) 款提供陳述的命令中,法院總結了所報告的索賠和與公司相關的其他情況,包括第 (8) 款中包含的情況。 (6) 為了了解第(3)款所述的權利、事實和數據,商事法院將查閱信用擔保登記冊。 第 113 條 在清算過程中,在向公司法院提交公司註銷申請之前,最高機關可以決定終止清算並繼續公司的運營。 在這種情況下,還必須就撤銷清算人的授權、確定和支付清算人費用以及選舉新的高級官員做出決定。 (三)公司未在期限內提出變更登記請求或公司法院訴訟無結果的,公司法院終止程序並宣告公司解散。 除了訴訟過程中法院不接受紙質表格外,變更登記申請也無法以掃描形式提交。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91條第(1)款規定,如果對方當事人沒有異議,法院認為不存在的,出示原件的正本或者簡單副本即可。 (5) 申請必須包含識別已不復存在而無合法繼承人的商業組織所需的數據,以及證明資產所有權的文件,以及其他可獲得的文件和決定與權利或事實的登記有關的申請人。 (四)非訴訟程序,除本節另有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但不得延期。 (二)第八十八條第(四)款、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五)款至第(六)款的規定自公佈之日起第三十日起施行。 (4) 受禁令影響的人和索賠人可以根據第 (3) 款對該命令提出上訴。 (2) 如果任何受禁令影響的人對索賠或部分索賠提出異議,商事法院會將受禁令影響的人的請願書發送給通知索賠的人,並邀請他對請願書的內容髮表評論在十五天的期限內。 (4) 根據本§的數據請求應通過自動信息傳輸的方式提出。 B) 根據第 118 條和第 117/F 條向商事法院提起訴訟。 在根據第 118 條第(2)款發布命令之前,將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暫停那些必鬚根據第 118 條第(2)款發布命令且不屬於以下情況的強制取消程序: a)點的範圍。 如果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向公司法院證明 會計事務所 117/C.符合第(2)款a)和d)點規定的條件,公司法院終止針對公司的強制註銷程序。 該命令包含一項請求,即任何有權享有該權利的人,或者披露事實符合其利益的人,都可以在發布後三十天內向公司法院報告這一情況,並附上證明文件。 該命令包含一項請求,即任何有權享有該權利的人,或者披露事實符合其利益的人,都可以在發布後三十天內向法院報告這一情況,並附上證明文件。 § 2 (1) 公司 -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 是通過在公司登記冊中註冊、為開展商業性經濟活動而設立的法人實體。 您還可以訂購公司註冊證書(公司章程/公司註冊證書)。 訂購後,我們將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郵件發送電子版成立證書。 公司設立 如果商事法院本身意識到訴訟的必要性、引起訴訟的情況,或者由其他法院提起,則它可以依職權提起訴訟。 對於程序 kkt.、bt.、kft.、zrt.如果公司的成立文件是根據合同樣本起草的,那麼這是可能的。 (1) 如果公司在沒有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解散 - 如果公司沒有破產並且適用於公司的法律沒有包含不同的規定 - 則有清算的空間。 (2) 對作為程序對象的案件發出登記(變更登記)令的法院法官不得參與根據第(1)款a)和c)點提起的案件的審判。 (1) 撤銷公司登記命令(變更登記)和第 sixty 會計師事務所 nine 條至第 70 條。 與真實的公司數據相比,免費的公司信息(存儲的公司摘錄)信息豐富,不能用作真實的文檔。 司法部公司信息服務處不提供免費認證或公開認證的公司註冊證書。 帶有電子簽名的電子公證公司聲明(es3 格式), 公司(或提交報告的人)有責任確保發送給公司信息服務的報告中的數據與已接受報告的數據內容相匹配(包括關於納稅利潤使用的決定和獨立審計報告) 會計 )。 目前,大約有 50 家匈牙利公司在巴西開展業務,但尚無確切的統計數據。 (2) 在公司核實存在相關重要立法中規定的撤銷所需條件後,撤銷分支機構(如果分支機構沒有破產),無需進行清算。 (二)商事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後的第一個工作日作出駁回公司登記申請且不辦理補缺程序的裁定。 (5) 如果未根據第 (4) 款報告事實,記錄法院可對送貨代理人處以第 34 條第 (2) 款規定的罰款。 C) 副辦公室經理的姓名、居住地、出生日期、母親的出生姓名以及職務、法律關係建立日期和事實,如果是副辦公室經理的經過公證的職稱副本或提交了由律師或商會法律顧問會籤的簽名樣本。 (4) 如果公司不再希望維持其網站,則必須將這一事實通知公司法院,要求刪除該網站以及網站上發布的數據。 (二)對於公司登記冊內的資料,合法性監督程序只能由符合第六十五條至第七十條規定的人啟動。 第 70 條 (1) 公司註冊後,可以根據第 69 條的規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要求宣告與公司登記數據無關的公司註冊證書的修改無效,第(1)款。 在法庭訴訟期間,必須相應適用第 69 條第 (3) 款的規定。 (2) 註冊後,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書面陳述和正式信函(包括電子信函)中註明公司登記法院的名稱、公司名稱和地址、公司註冊號碼。 但在這種情況下,除了在公司登記冊上註明註冊資本外,還必須註明實際投入的金額。 (4) 前任公司註冊辦事處的公司法院對公司形式變更作出裁決。 商事法院刪除法定前身公司(將其轉交給法定繼承人),同時將法定繼承公司登記在公司登記冊中。